亦屯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制中之职官名。直译为“地方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在伍如、叶如、约如及如拉“四如”中,每如(意为“翼”)内设16位地方官——域本(“域”意为“地方”、“区域”; “本”意为“官
北魏宗室。字宝掌。鲜卑元氏(拓跋氏)。景穆帝※拓跋晃孙,济阴王小新成子。初位兼宗正卿、右卫将军,加光禄勋。正始三年(506),任使持节、都督、秦州刺史,率军弹压秦州吕苟儿等起事,大破之。改任雍州刺史,
蒙元官名。又译“扯儿宾”、“彻儿必”、“阇里必”。《元朝秘史》简释为“官人”,无详解;《蒙古译语》释为“宰相”;《登坛必究》译作“把总”;那珂通世《成吉思汗实录》解释为“侍从官”。近人依其职守,认为近
?—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鄂谟托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三十年(1765),累官山西巡抚,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旧城北门外。相传建于明初。实建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经乾隆、同治、光绪、民国年间多次重修和扩建。占地4000平方米。寺正门除阿拉伯文题名外,还悬有
?—1768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那拉氏。乾隆二十年(1755),翻译举人,历官吏部主事、员外郎等。三十一年(1766),擢湖广荆州右翼副都统,历礼部、工部侍郎,署户部侍郎。三十二年初,兼署兵部侍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普英米”、“普日米”或“培米”,部分亦自称“拍米”,均为“白人”之意。史称“巴苴”。又有“富米”、“巴”、“博”、“流流帕”、“密而伙”、“阿曼加”等他称。主要分布于云南省的兰
见“卜赤”(18页)。
见“恩古特”(18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