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音所
见“五因千户所”(267页)。
见“五因千户所”(267页)。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清代选用内务府属女子以为宫帷服役人。沿循历朝例,后金时代,即以包衣女子为宫女。此制规定,以3年为期选阅1次,主要在上三旗包衣内选用。先由各内佐领、内管领将辖下年及13岁以上未经选阅女子造具清册,一呈内
书名。清代奕訢等奉敕撰。40卷,卷首1卷。光绪二十二年(1896)大字铅印本40册,通行排印本为10册,又名《剿平苗匪方略》。内容包括咸丰、同治(1851—1874)年间苗民起义的经过、镇压征剿过程及
现名奉国寺,俗称大佛寺。契丹王朝时期所建著名佛寺。位于今辽宁义县城东北隅。据《大元国大宁路义州重修大奉国寺碑》称:创建于辽圣宗开泰九年(1020),由处士焦希赟创其基。清代重修时还曾在梁上发现“辽开泰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角昂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丹忠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以功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三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拉拉卫,并将刺山卫作拉拉山卫。
即“韦俊”(245页)。
山名。①在今青海省东部。藏文称“达尼朵”,唐贞观十五年(641)正月,太宗养女文成公主与吐蕃赞普(王)松赞干布联姻,公主行经其地驻跸。当地民间神话传说:公主掷铜镜化为日月山,泪流成河,西注入青海湖,故
1918—1968民国时期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三十三世孙,札萨克※官布札布之子。信奉佛教。继承王位时,其叔父之子阿拉木斯贝子,于北京雇用三百人组成武装,回敖汉旗王府,以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