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务抄黄
书名。明张紞(字昭季,今陕西富平人)编。作者洪武十五年(1382)出官云南,在滇凡17年。收洪武十五年二月至二十一年七月敕谕制诰37道,悉依原文录之。内容包括军政机构的设置、屯种、兵食以及出征乌撒(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乌蒙(今云南昭通市)、麓川(今云南瑞丽县)等少数民族地区的经过情况。传本收入《金声玉振集·纪录汇编》(洪武年间上谕),《惜阴轩丛书》、《弇山别集》、《丛书集成初编》等。为研究明初平定云南全境之重要资料,因《明太祖实录》有关记载为节录,尤显其价值。
书名。明张紞(字昭季,今陕西富平人)编。作者洪武十五年(1382)出官云南,在滇凡17年。收洪武十五年二月至二十一年七月敕谕制诰37道,悉依原文录之。内容包括军政机构的设置、屯种、兵食以及出征乌撒(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乌蒙(今云南昭通市)、麓川(今云南瑞丽县)等少数民族地区的经过情况。传本收入《金声玉振集·纪录汇编》(洪武年间上谕),《惜阴轩丛书》、《弇山别集》、《丛书集成初编》等。为研究明初平定云南全境之重要资料,因《明太祖实录》有关记载为节录,尤显其价值。
?—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伯氏。世居韩楚地方。顺治初年,考授兵科他赤哈哈番。九年(1652),中进士。选为敬谨亲王教习,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品级官,升刑部员外郎。时钦天监初设满官,以
清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为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于1905年在巴塘屯扎,兴办农场,筹划收复瞻对,并限制每寺僧人数目不得超过300人,20年内不准藏民剃度为僧等。引起土司头人和寺院僧人的反对,指责其包庇洋教,消
见“编架弩”(2308页)。
傣语音译,意为“寨母”。旧时云南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基层政权的主要当权头人。由农村公社首领逐渐演变而来。男性。地位次于波曼(寨父),与陶格(乡老)、波板(通讯联络员)和一个“先”级头人联合组成“村社议事
辽、金大臣、史学家。契丹族。学识渊博,长于典故,精通契丹、汉文字。辽道宗朝入仕,初任牌印郎君,渐得宠。大康十年(1084),受命为皇孙燕国王耶律延禧傅。擢总知翰林院事。寿昌七年(1101)正月,辽道宗
见“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305页)。
入吐蕃传教的印度密咒高僧。又作莲花生。梵语名“贝玛桑菩哇”,藏语称“贝玛琼内”,意译“莲花生”。因曾以规范师(阿阇黎)身份为吐蕃剃度僧人,故又称“规范师莲花生”。乌仗那(在今巴基斯坦境)人。由寂护推荐
参见“百越”(747页)。
西夏监军司名。全称韦州静塞监军司。夏景宗李元昊建国时建,为西夏初期12监军司之一。驻地韦州(威州,今宁夏中卫县韦州镇),初称韦州监军司,毅宗奲都六年(1062)改称静塞军。备宋环、庆2州。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亦为地方政权名。元时,为十三万户府之一(《元史》作“帕木古鲁”)。至正二十五年(1365),顺帝封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章阳沙加监藏为灌顶国师,明承元制,洪武五年,(1372),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