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良郡
见“乐浪郡”(611页)。
见“乐浪郡”(611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下朵”。元代史籍中对藏族聚居地区的译称。又译脱思麻、秃思马等。包括今青海、甘肃等省藏族地区。元于此设吐蕃等处(又称朵思麻)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置驿站13以通乌思藏。
?—1439明正统年间苗民暴动首领。贵州计砂人。苗族。正统四年(1439),与苗金虫率众起事,联络洪江等地※生苗,自立统千侯、统万侯名号,分据地方,抵抗明军进剿。贵州总兵官萧授、都指挥郑通、都督吴亮调
见“布智儿”(468页)。
清雍正乾隆年间贵州东南部苗民起义。为反抗清廷的军事强制和武力镇压,雍正十二年(1734),古州苗民包利欲行暴动,遭逮捕,经斗争获释。十三年二月,因地方官吏以征粮为名大肆敲榨,古州(今贵州榕江、黎平、从
赏赐制度。历朝有之,元朝沿之。皇帝每年赏赐诸王、后妃、公主、勋戚固定数量的白银、缎绢、羊皮等物品,称为岁赐。其法始定于太宗窝阔台,增于宪宗蒙哥时。多者每年赐银百锭,缎300疋。为了使诸王群臣效忠,不惜
见“奖州”(1763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六年(1373)二月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卫指挥使1员,正三品;指挥同知2员,从三品;指挥佥事4员,正四品;卫镇抚2员,从五品。以故元国
高句骊国官号。在诸史所列高句骊国12级“大官”名号中,其仅见于《新唐书》,为第四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大使者”之上,并记其秉国政,三岁一易(称职者不拘年限);更代时有不服者则率兵相攻,其王闭宫
木结构建筑。又称吊楼。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西部壮、土家、苗、布依、侗、水等民族地区。为在房舍的一侧临空扩建的住房,好似吊在主建筑一边,故名。有的在下面支撑木柱。多住人,或放杂物。下面可作养畜或堆杂物
清咸丰九年(1859),四川会理地区的回族人民因不堪清官府的封建压迫和剥削,在回族马荣先领导下举行起义。次年,义军与云南反清义军桂亟富(回族)、李彦清(汉族)领导的队伍相会合。攻占会理芹菜湾、金桂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