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提督
清代乌鲁木齐军事长官。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巴里坤移置,驻迪化城(今乌鲁木齐),总理乌鲁木齐提标四营及玛纳斯、吉木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精河、巩宁城守、喀喇巴尔噶逊营、巴里坤绿营事务。下辖中军参将1员,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5员,马步兵944名。光绪十一年(1885)徙喀什噶尔(今喀什),更名喀什噶尔提督。
清代乌鲁木齐军事长官。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巴里坤移置,驻迪化城(今乌鲁木齐),总理乌鲁木齐提标四营及玛纳斯、吉木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精河、巩宁城守、喀喇巴尔噶逊营、巴里坤绿营事务。下辖中军参将1员,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5员,马步兵944名。光绪十一年(1885)徙喀什噶尔(今喀什),更名喀什噶尔提督。
见“萧孝先”(1994页)。
即“赫哲喀喇”(2423页)。
?—1659明清之际甘肃临洮藏族士司。※赵重琮子。天启七年(1627),袭父临洮卫指挥使职。清顺治二年(1645),清军底定陇右,师范率子枢勷归附,仍命为临洮卫指挥使,正三品。
?—1320元初大臣。契丹族。原属石抹氏。为檀州知州※萧哈剌帖木儿子。忽必烈汗时,曾从皇孙铁穆耳(成宗)北征,授檀州知州。历任礼部郎中、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知中山府,任内有政绩,颇获民赞。武宗海山时,
渤海王国置。中京显德府所辖六州之一(有人据《新唐书》将其列为六州之首,认为是显德府后期的依郭州),领山阳、杉卢、汉阳、白岩、霜岩五县。州治故址众说纷纭:或笼统指在今吉林省延边地区海兰江流域;一说在该省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
吐谷浑之省称。见“吐谷浑” (766页)。
满语音译。“童仆”之意,或作“小厮”。指清代八旗大员中幼年子弟被挑选入宫侍候皇子的小使。待遇低微。其制以京师八旗大员子弟为限,凡年在11—13者皆与选。被挑取者轮日入值,每一皇子身侧,一值凡两人,三四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和《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等。唐末至元初属高昌回鹘。治今新疆吐鲁番西交河故城。参阅“崖儿城”(2057页)。
约1580—1642清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纳喇氏。叶赫贝勒※金台石族子,太宗※皇太极舅。清太祖努尔哈赤灭叶赫时,率所属来归,授佐领。后金天命六年(1621),从征明奉集堡、辽阳,论功授一等轻车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