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官制。又称北面部族官。为管理部族事务的官称,属北面官列。辽自太宗得燕云16州,境辖汉族突增,为适应需要,对境内各族采用“因俗而治”之策。其“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辽国官制,分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金代钞币之一。宣宗元光二年(1223)五月,以绫印制。每贯折“贞祐通宝”钞50贯。与银钞等诸钞并行。行之未久,银价日贵,钞价日贱,民仅以银论价。金廷遂定法以纠之,银1两不得过“兴定宝泉”300贯,凡物
藏语音译,意为“章饰”、“告身”。是吐蕃用以区别其官员等级的标志。其官员之“爵位则以宝珠、大瑟瑟、小瑟瑟、大银、小银、大䃋石、小䃋石、大铜、小铜等为告身,以别高下。”又谓:
明代藏区部落名。居地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在其地置北定簇长官司。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年1月),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后依明例屡派人入朝贡马及方物,获取回赐。
古族名。百越的一支。始见《史记·大宛列传》。内称:昆明“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曰滇越”。秦汉时约分布在东起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部包括今缅甸北部掸邦所辖地区,西抵印度东北部曼尼普尔、阿萨姆及普拉马
即“完颜永中”(115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西岸、桑锦达赉之东。东至德勒格尔木伦接本部中左翼末旗界,南与西至察汉希尔噶素、哈喇布匀噶素接本部中左翼末旗界,北至库克察布接本部中左翼左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札克必拉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
见“白霫”(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