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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见“元恪”(228页)。
见“术不姑”(490页)。
即“僧额”(245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拉林河卫。永乐四年(1406)置,在今吉林、黑龙江省松花江支流拉林河流域。
见“亦鲁河卫”(874页)。
①西燕威帝慕容冲年号。385—386年,凡2年。 ②西秦高祖武元王乞伏乾归年号。409—412年,凡4年。
见“三岩”(46页)。
见“史记”(565页)。
即清代中央部院直辖旗。参见“游牧八旗”(2286页)。
见“月伦”(3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