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思藏都指挥使司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又由当地有影响的政教首领任职,官员定员有所变通,故首批任命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3人为都指挥同知。十八年(1385),命班竹儿为都指挥使,绥镇一方,安辑众庶。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又由当地有影响的政教首领任职,官员定员有所变通,故首批任命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3人为都指挥同知。十八年(1385),命班竹儿为都指挥使,绥镇一方,安辑众庶。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掌管殿堂佛供的僧人。蒙古寺庙佛殿供具、供品都有严格规定,须根据不同情况备各种不同供品,供品品种、数量须与经典规制吻合,不能偶缺,亦不得妄增,手续繁复,非一般僧人所能胜任,须委以专人负
?—1876清朝大臣。字西林。满洲正红旗人。姓萨尔图氏。福隆阿子。道光二十九年(1849)举人。咸丰四年(1854),拣发安徽以知县用。九年(1859),屡率乡团败太平军。十一年(1861),署宿州同
书名。明末清初计六奇(1622—1687?江苏无锡人,字用宾)撰。24卷。清康熙十年(1671)成书,后有增补。因清初文禁严,未能及时付梓。起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努尔哈赤初起,迄崇祯十七年(16
见“熟女真”(2525页)。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有孔,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意“敕走马”)。在南司内收掌。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及进南朝物品,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
参见“阐”(2105页)。
古族名。又称始呼之戎。戎的一支。分布于晋南。商太丁七年,为周人所败。
?—1707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世居乌拉。康熙十三年(1674),以耿精忠叛应吴三桂,奉命署护军参领随军征江西。同征南将军尼雅翰等于南康等地败叛军。十五年(1676),随军规复吉安,败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