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喇特中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境。牧地在河套北岸,噶札尔山之南。东界茂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西及南接鄂尔多斯,北邻喀尔喀后翼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图巴等率部归附后金。顺治五年(1648),编为前、中、后三旗、封图巴、谔班、巴克巴海各为札萨克、镇国公,分掌中、前、后三旗,世袭。札萨克均驻哈达玛尔,会盟于乌兰察布盟。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境。牧地在河套北岸,噶札尔山之南。东界茂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西及南接鄂尔多斯,北邻喀尔喀后翼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图巴等率部归附后金。顺治五年(1648),编为前、中、后三旗、封图巴、谔班、巴克巴海各为札萨克、镇国公,分掌中、前、后三旗,世袭。札萨克均驻哈达玛尔,会盟于乌兰察布盟。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见“旺钦巴勒”(1401页)。
傣语音译。旧时孟连傣族宣抚司授予拉祜族部落头人(拉祜族称“卡些竜”)的官号。通过他们来统治拉祜族农民和征收各种贡纳。管理若干村社,为辖区政治、经济、军事首领,有权任免原由群众公选的村社头人※“卡些”。
清代满族女诗人。字芷亭,号呼奴山人。本宗室,出家,易姓名为清虚观道士。著有《漱芳诗存》。
指古代诸侯、属国和周边各少数民族首领亲自或遣使朝见中央君主(天子)和贡献方物。其事史不绝书。《后汉书·乌桓传》:“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诣阙朝贡。”《新唐书·流鬼传》:“开元十一年,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阿思哈尼哈番”(1245页)。
我国壮族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早在南宋时期,壮族地区民间就流传着一种“方块壮字”或叫“土俗字”。这种字是在汉字基础上创造的,使用范围不广,也无统一规范,壮族民众多使用汉文。1955年创制了拉丁
见“图们江”(1435页)。
指公元781—848年间吐蕃占领敦煌时代的石窟。据统计有洞窟46个,多为9世纪所凿。石窟外形大多为覆斗窟形,帐形龛,长方形窟门。在壁画中突出吐蕃赞普及其臣工、侍从等人物,如158窟的诸国王子※《举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