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论留可
辽末女真乌古论部首领。统门(今图们江)、浑春水(今珲春河)合流之地乌古论部人。女真族。乌古论氏。忽沙浑勃堇之子。金穆宗三年(1096),诱奥纯、坞塔两部作乱,苏滨水敌库德、石烈部钝恩亦叛附之。迎战完颜撒改军,自以为所附35部战完颜12部,必胜。钝恩、敌库德等先兵败被俘。后遭太祖阿骨打攻,城破,渠帅尽被杀。留可因先在辽,未获。七年(1100),降穆宗。
辽末女真乌古论部首领。统门(今图们江)、浑春水(今珲春河)合流之地乌古论部人。女真族。乌古论氏。忽沙浑勃堇之子。金穆宗三年(1096),诱奥纯、坞塔两部作乱,苏滨水敌库德、石烈部钝恩亦叛附之。迎战完颜撒改军,自以为所附35部战完颜12部,必胜。钝恩、敌库德等先兵败被俘。后遭太祖阿骨打攻,城破,渠帅尽被杀。留可因先在辽,未获。七年(1100),降穆宗。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昂、达昂、尼昂、纳昂、冷、梁、汝买、纳安、诺买等,他称崩龙,旧称崩龙族。1985年9月正式改为德昂族。分布在云南潞西、镇康、梁河、盈江、陇川、龙陵、瑞丽、耿马、永德、保山、澜沧等
见“刘渊”(859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明玉珍时置。唐元德为石梁、下洞长官司长官。明初因之。洪武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唐元德后裔唐朝文(《明史》作:朝文)招徕土民,呈请复职,允之。嘉靖(1
见“河厉桥”(1506页)。
新疆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乌兹别克语,意为初步订婚。送礼仪式只能妇女参加。一般由男方母亲和几位女性亲友组成。礼物包括衣料、砖茶、食糖及自制糕点等物。当男方母亲把带来的礼物用托盘恭敬地放在女方母亲面前时,
指旧时保安族的一种小本行商活动。多由青壮年为之。农闲时,从河州、循化或隆务镇集市等地,购得一些面粉、红枣、盐、茶、烟、糖、布疋、碱、大蒜、核桃、辣椒、农具、刀子等生产和生活日用品,或肩挑,或畜驮,运至
德昂族的他称。亦作崩竜、波龙、波弄。始见于《乾隆东华录》、《征缅纪闻》、《永昌府志》等清代史书及方志。原系傣族、佤族对德昂族的称呼。主要分布在云南德宏、保山、临沧等地区。其服饰因地不同,故被当地汉族分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咸同起义”(1617页)。
匈奴诸部之一。又作“休屠”、“休屠各”,俗称“屠各胡”。西汉时,驻牧于武威(治今甘肃武威)等西北边郡一带,由休屠王统领。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昆邪(又作浑邪)部同为汉骠骑将军霍去病所败,丧师数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