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首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1658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元年(1636),率173人从察哈尔归清,编为牛录,领之。累立战功,升至固山额真。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明桂王朱由榔至湖广常德府,败明左将军
部分瑶族称谓。自称“穹咧”,意为“居在山上的人”。过去男女习惯穿蓝色服装,妇女衣服都绣着斑斓花纹,故称。主要散居于广西大瑶山中部和西南部一角。相传其先民从贵州古州(今榕江县)一带迁来。语言属汉藏语系苗
匈奴官名。又作鹿蠡王。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分左右。位在屠耆王(贤王)之下,为辅政重臣,执掌军事和政务。由单于子弟充任,其号世袭。各有分地,左谷蠡王驻匈奴东部,右谷蠡王驻西部。依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为于阗城东20里北流大河。与城西达利水汇合后继续北流。清《西域图志》考订树枝水即玉陇哈什郭勒。“玉陇”意为“白”, “哈什”为“玉”, “郭勒”为“河”。《新五代史·四
见“阿布尔海里汗”(1240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旧称“仲家”、“夷族”。自称“布越”、“布那”、“布曼”、“布侬”、“布僚”等。主要分布于贵州南部、西南部镇宁、紫云、关岭、平坝、清镇等地,贵阳郊区亦有分布。其地气候温和,多溶岩分布
1855—1912清代大臣、文士。蒙古正黄旗人。鄂卓尔氏。字华卿。光绪九年(1883),参加会试。十二年(1886)中进士,以编修充镶蓝旗管学官。后历任侍读学士、蒙古学士、鸿胪卿、通政副使。二十七年(
见“宇文毓”(899页)。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一种剥削制度。亦称“买海水”。渔民向※渔箔(捕鱼工具)拥有者承租渔箔,必须提前交付租金,几年后才可做箔捕鱼。箔主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一所渔箔重复出租给几户渔民。获取数倍租金。
西羌的一支。见“当煎羌” (7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