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院、虎控军、威地军、大通军、宣威军、圣永地居等。用12两铜镶银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院、虎控军、威地军、大通军、宣威军、圣永地居等。用12两铜镶银印。
清代盟旗制度所定,对旗札萨克实行监督和掌管盟务的人。按制,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由理藩院请旨简放盟内各旗中的札萨克一人兼摄盟长,或按同部诸旗建盟,以部首领为盟长。一般每三年会盟一次,由盟长召集
见“辖戛斯”(2445页)。
?—1641清代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纳穆赛子。天聪元年(1627),遣使向后金朝贡。二年,赐巴敦达尔汉卓哩克图号。三年(1629),与奥巴随贝勒济尔哈朗征明,入大安口,克遵化,进围明都
即“呴犁湖单于”(1393页)。
藏语音译,意为“佐相”。汉称“大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村寨的统治者,世袭贵族。多是为土司开拓疆土有功者的后裔,或依附于土司的某地统治者,可参加土司的各级管理机构,如“涅巴会议”,经严格选择可任
清代喀尔喀蒙古赛音诺颜部寺庙。又译乍音寺。位于衮鲁乌拉山山麓。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一世罗卜藏布林拉伊自西藏经北京至喀尔喀时建。在康熙年间仿拉萨布达拉宫形式,为藏式三层楼建筑,寺庙附近山河亦按拉萨山河名称
亦译“七初子”、“初七觉士”、“七聪慧者”等。是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随莲花生和菩提萨最早出家的7名吐蕃僧人。其名称在藏史中所载不一,《贤者喜宴》记载是:拔赤斯、拔塞
见“克”(985页)。
古地名。《续汉书·郡国志》:武都郡下辨县有赤亭。汉灵帝分陇西、武都二郡地,设南安郡领属。在甘肃成县西北。东汉末,烧当羌一部首领迁那率种人内附,汉朝嘉之,假冠军将军、西羌校尉、归顺王,安置于此。传至玄孙
明清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1368—1398)中,岭真伯以元所授邛部州(治今四川越西县东北)招讨使官号归附,改其地为邛部军民州。二十五年(1392),置越巂军民指挥使司。翌年设越巂卫,封岭氏为卫属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