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姓城
古城名。今黑龙江省依兰县治。原称依兰哈拉或依兰喀喇。建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城周5里,池深7尺,宽8尺。为八旗兵驻防城。雍正十年(1732)设副都统,辖域东西4300余里,南北400余里。统协领、佐领等官兵1500余名。详“三姓”(47页)。
古城名。今黑龙江省依兰县治。原称依兰哈拉或依兰喀喇。建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城周5里,池深7尺,宽8尺。为八旗兵驻防城。雍正十年(1732)设副都统,辖域东西4300余里,南北400余里。统协领、佐领等官兵1500余名。详“三姓”(47页)。
见“慕容曦皓”(2441页)。
辽初所立附属国。一般简称东丹。因在契丹之东得名,即东契丹之意。辽天赞五年(926,即天显元年)元月,契丹主阿保机亡渤海国,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封长子耶律倍(一曰图欲)为人皇王主之,建元甘露,都天福城(即
见“女真译语”(147页)
见“松桃县”(1295页)。
1040—1075即辽朝第八代皇帝道宗之宣懿皇后。女诗人。契丹族。为枢密使※萧孝惠(钦爱皇后弟)女。史称其姿容冠绝,工诗善论,能自制歌词,尤长琵琶。诗留至今者有《伏虎林应制》、《君臣同志华夷同风应制》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
见“竺昙摩罗刹”(1455页)。
见“耶律延禧”(1309页)。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西藏※拉藏汗次子索尔扎第三子,清辅国公※纳噶察弟。姓博尔济吉特。自幼寄居伊犁。乾隆十九年(1754),偕兄从阿睦尔撒纳、班珠尔附清,授二等台吉,驻牧喀尔喀汛界。翌年,授扎萨克。
简称“其美”。藏语音译,意为“不生不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封建牧主把一定数量牲畜交给牧民放牧,此后不管领放的牲畜生与死,每年得按原领牲畜头数收租,世代不变,故称。牧主经常将老弱病畜强迫放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