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我国壮族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早在南宋时期,壮族地区民间就流传着一种“方块壮字”或叫“土俗字”。这种字是在汉字基础上创造的,使用范围不广,也无统一规范,壮族民众多使用汉文。1955年创制了拉丁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幼年订婚”。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
见“江东六十四屯”(885页)。
即“昔刺斡耳朵”(1346页)。
召庙名。位于阿拉善旗乌图巴格驻牧地。又称北大寺。与延福寺、广宗寺2大寺齐名,建筑规模宏伟,由济穆特活佛住持。有大喇嘛、二喇嘛、三喇嘛各1员,分管庙务、财政和经典。格思贵(僧官) 1人,管全寺喇嘛。盛时
元代河名。又译塔兀儿、塔兀、桃温、托吾儿。今内蒙古洮儿河。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二十六年,元军大败叛军于此。
见“火你赤”。(393页)
蒙古旧部名,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其首领为元太祖※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萨尔(合撒儿)后裔,姓博尔济吉特,原属于科尔沁部。本驻牧呼伦贝尔、额尔古纳河一带。15世纪前期哈布图哈萨尔七世孙阿克萨勒岱卒后
见“诺雷部”(1953页)。
见“赤谷城”(10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