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兀惕
见“唐兀”。
见“唐兀”。
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南安军为路,治所、辖境同南安军。属江西行省。至正二十五年(1365)朱元璋改为府。
文书名。也称敕谕。属敕之一种,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唐代有论事敕书。宋代皇帝赐少卿监、中散大夫、防御使以下官员均用敕书。明代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所用敕书称敕谕。清代使用范围较广,主要用作皇帝封授地方职
见“内者令”。
在今云南保山市怒江以西。东汉建武二十七年(51)国王贤栗(一作扈栗)始和东汉交通,受汉封号,建立朝贡关系。其国土地肥沃,居民从事农耕、纺织等业,并与交趾、大秦贸易。永平中内属,参见“哀牢”、“哀牢县”
攻城器械,是一种组合战车。其宽七尺,前高七尺,后高八尺。以巨木为框架,上铺木为盖,其上铺皮笆一重,皮笆以竹编成,幔以生牛皮。笆上铺穰藁厚尺余,穰藁上又施皮笆。中留方窗,容人上下。车三面以木牌密遮,木牌
官名。(1)商代五官之一。《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2)西周掌百官狱讼刑罚之官。《牧簋铭》:“王若曰:‘牧,昔先王既命汝乍司士,今余
1495—1496明宗室。孝宗次子。死后追封蔚王,谥悼。
西夏文谚语集。西夏学士梁德养编于乾祐七年(1176),刊印于十八年。清宣统三年(1909)出土于黑水城遗址(今属内蒙古额济纳旗)。木刻本,蝴蝶装,计六十二面。为诗歌体,前后两句形式上多对仗工整,内容上
西周中期青铜器。1975年于陕西岐山县董家村出土。通高29厘米,口径20.2厘米。流鋬相距39厘米。鼓腹,束颈,口微外侈,连裆,柱足,有管状流、兽首鋬,盖与鋬间有链相连。颈及盖沿均饰重冠回首分尾夔纹,
官名。为郡邸长副贰,主诸郡设在京师之郡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