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官署
官署名。北齐太子家令寺始置,有令、丞,别领器局,酒局二丞。隋朝沿置,令一员、丞二员。唐朝置令一员、丞二员,掌东宫饮膳之事,另有掌膳、奉觶等属。
官署名。北齐太子家令寺始置,有令、丞,别领器局,酒局二丞。隋朝沿置,令一员、丞二员。唐朝置令一员、丞二员,掌东宫饮膳之事,另有掌膳、奉觶等属。
唐时对于有特殊功绩官员的铨选。参加非时选的官员都是有政绩的官员,如《唐会要》卷七十四《论选事》记太和七年(公元833年五月)敕节文说:“县令、录事参军,如在任绩效明著,兼得上下考及清白状、陟状者,许非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指帝王在位。《尚书·周书·无逸》: “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
参见“十明将军”。
尚书省办公的地方。唐任希古《和左仆射燕公春日端居述怀》诗:“凤邸搏霄翰,龙池跃海鳞。”见《初学记十一》。帝王即位前的旧居也称凤邸。南朝陈徐陵《在北齐与梁太尉王僧辩书》:“膺龙图以建国,御凤邸以承家。”
园名,近北宫,有才人居之。掌园者为监,随园称濯龙监。见《后汉书·百官志三·钩盾令》。《后汉书·皇后纪》:“帝幸濯龙中,并召诸才人,下邳王已下皆在侧,请呼皇后。”
辽官名。南面官,秘书监官员,在丞下,掌印及文书簿册之类。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如一镇独挡一路,则为二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赞佐号令,参画机宜。
官署名。明初内廷宦官衙门。洪武十年(1377)始置,设监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掌太庙等各洒扫、香灯之事。十七年改名神宫监,所设官亦改。
官署名。北宋置,属司农寺,掌修缮仓屋事。哲宗绍圣元年 (1094) 废,以其事归将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