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副知院事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宰相张说知集贤院事,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以后遂为成例,以常侍一人为之,为集贤院的副长官。金称同知集贤院事。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宰相张说知集贤院事,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以后遂为成例,以常侍一人为之,为集贤院的副长官。金称同知集贤院事。
官名。① 中书省属官。亦称中书通事舍人、中书舍人。东晋始置,掌呈奏案章,七品,多选名流充任。后省,由中书侍郎兼其职。南朝复置,员四人,渐引用有才干的寒士,于呈奏本职外,兼掌诏令,入直内廷,出宣帝命,凡
北洋政府选拔司法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司法官考试令》和《关于司法官考试令第三条甄录规则》的规定,司法官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人员均由高等考试的典
官名。北齐置,太史署长官,除掌本署事务外,兼领灵台、太卜二局丞。亦称作太史令。官名。北齐等置,掌天文地动、风云气色、律历卜筮等事。见《隋书·百官中·太常》。
官署名,也是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注:“掌凡大木也。”
① “宗师”的别称。《晋书·宗室·司马纮传》 “更拜光禄大夫,领大宗师。”《宋书·二凶传》;“江夏王义恭以太保领大宗师。”参见“宗师”。② 明、清对“学政”的尊称。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赴吏部候选、候补之官员,均需取具本旗都统、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汉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到部投供验到。供,指本人亲书之履历。到部之员,均令书写履历
官名。唐开元中置汾祠署,有令及丞,属太常寺。掌汾祠祭祀洒扫之制。
官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置,属光禄寺,秩从六品。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升从五品。掌酝造上用细酒。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各一人,副使二人。
官名。宋朝教坊副长官,员二人。金朝亦置,从六品,位在教坊提点、教坊使之下。官名。宋金教坊使的副职,参见“教坊”。
官名。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掌襄理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