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殿书院判院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以学士年高者为之,掌判院事。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以学士年高者为之,掌判院事。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管理各行贸易,员额及官阶不详。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杀人者为契害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即工务部。见该条。
官名。三国吴孙权黄武 (222—229) 初置,为出使之职。《三国志·吴立传》裴松之注引《吴书》:“(孙)权遣立信都尉冯熙聘于蜀,吊(刘)备丧也。”官名,三国吴置,为出使之职。《三国志·吴书·孙权传》
官名。即龙厩令。
即“治书侍御史”。《梁书·武帝纪上》:“副子生南台治书道赐。”
即“西官”。
官名。北齐置。长秋寺次官,四品上。由宦者担任。
官名。即尚辇直长。官名。隋唐为尚辇局的佐官;金为尚辇局的属官。见“尚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