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
官署名。即“陕西清吏司”。
官署名。即“陕西清吏司”。
一般对在京都中央各衙门任职官员的统称。以别于地方官及差遣出外之官,故名。《北齐书·崔劼传》: “世门之胄, 多处京官, 而㧑二子拱、 㧑并为外任。”唐朝又称“京职事官”,指
官名。北齐置,员二人。属太子门下坊斋帅局。负责东宫警卫及侍卫太子。
官名。同“筮人”。《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参见“筮人”。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东掌客上士佐官,正二命。
①春秋战国时期称诸侯封域为国,卿大夫采邑为家。亦以为国之通称。《孟子·离娄上》:“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赵岐注:“国谓诸侯之国,家谓卿大夫家也。”《尚书·立政》:“其惟吉
见“殿试”。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金代称殿试为御试。见“殿试”。
医官寄禄阶。宋置,和政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保和郎。
官名。即左校丞。
汉朝官秩等级名,后世也有沿置。《后汉书·百官三》:“中黄门,比百石。本注曰:宦者,无员。后增比三百石。掌给事禁中。”又《百官四》:“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
官制用语。宋朝幕职官四等之第二等。包括防御推官、团练推官、军事推官、军监判官等。宋初选人第四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改称从事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