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镇监
官署名。清末新陆军各镇的军事监狱。光绪三十四年 (1908) 始设 (京师附近各镇除外),隶各镇司令处。掌监禁犯一月以上、十年未满监禁罪的军事罪犯。置监长一人,监副一人,司书生二人,并监卒、卫兵等。
官署名。清末新陆军各镇的军事监狱。光绪三十四年 (1908) 始设 (京师附近各镇除外),隶各镇司令处。掌监禁犯一月以上、十年未满监禁罪的军事罪犯。置监长一人,监副一人,司书生二人,并监卒、卫兵等。
官名。即屯田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屯田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屯田郎中为司田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屯田郎中”条。
官名,民国时置,为民政厅长官,总理民政厅厅务。参看“民政厅”条。
“金紫光禄大夫”的省称。
见“铸钱监”。
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置,设署正,署丞为长官。下设协律郎五人,司乐二十五人,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宣统三年(1911)并入典礼院。官署名。清置,
官名合称。五代、宋朝皇帝亲行祭祀、大礼时临时设置,事讫则罢。唐穆宗长庆(821—824)以后,设礼仪使,以太常卿为之,大礼使以御史中丞为之。哀宗时又设仪仗使。五代后梁以河南尹为大礼使,另置礼仪使、仪仗
即“噶布什贤喇依昂邦”。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勘定秋审实缓,宣布死刑,复核四川、河南、陕西、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勘
吏名。南朝宋置,郡属吏,掌笔墨。见《宋书·赵伯符传》。郡门下吏名。南朝宋置,《宋书·赵伦之传》载:子伯符,“为丹阳尹……典笔吏取笔不如意,鞭五十。”典笔吏当是属于小史的一种。
官名。①北齐太子家令寺所属司藏署次官。隋、唐沿置,隋三员,唐二员,从九品下。②渤海国置,司藏寺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