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即解除不适于现职之官员的职务。《北齐书·文襄纪》: “(高澄)又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
官名,掌察奸捕盗,主治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
官员服饰。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定制,五品以上官随身佩鱼符,以明贵贱,应征召。其制左二右一,太子用玉,亲王用金,百官用铜,皆题姓名于符,并以袋盛之,故谓鱼袋。咸亨三年(672)规定,三品以上其袋饰以
官名。即“职方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头目争讼。叶尔羌设一人,秩五品。
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称月参官。参看“月参”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旌旗之政令。《周礼·春官》:“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属,以待国事”,“及国之大阅、赞司马,颁旗物”,
清朝对八旗官学生、觉罗学生、算学生、义学生等之统称。乃官员出身之一,属“异途”。其经考试入仕,用从九品笔帖式、库使、外郎等。参见“出身”②
官名。三国魏置,六品,掌东宫宿卫。官名,三国魏置,掌东宫宿卫。
官名。晋朝置。《晋书·律历上》:“泰始十年(274),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问协律中郎将列和”。职掌当同协律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