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民政事项。下设干事。
官名。史官之一,殷朝始见,迄于西周。西周中期以后为内史类史官属官。参与祭祀。《作册矢令尊铭》: “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命矢告于周公宫”,“用牲于京宫”,“用牲于康宫”,“用牲于王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各省巡警学堂,编译各国警察法规、专书。辖课程、编辑二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二人,三十二年,司撤,事归民政部。官署名。清末置,属
专差御史名。金宣宗南迁后,以诸州政务繁多,于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遣御史巡视诸州,初为一年一巡,兴定元年(公元1217年)以后改为一年二次出巡。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常寺,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事,有令、丞。隋朝太常寺沿置,有令一员、丞一员,又有太祝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署,而留太祝八员属太常寺。官署名。北齐置,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
西夏军队职称。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察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一说即“质人”,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庄子·知北游》: “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高亨《诸子新笺》: “质正即质人,而名质正者,正,长也,官也。如酒正、庖正之例耳。”
官名,属光禄勋,掌执戟送从。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比郎,无固定人数,多至千人。《史记·东方朔传》:“(建元)八九月中,与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期诸殿门,故有‘期门’之号自此始。”有仆射,
官名。南朝梁置,协助二庙令管理太庙、小庙日常事务的官员。官名,南朝梁武帝萧衍置,为二庙令之佐官,助令掌管二庙事务。参看“二庙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