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长官

长官

①官名统称。金朝皇统五年(1145),以京府尹牧、留守、知州、县令、详稳、群牧为长官,以别于佐贰官、幕职官、军职官、厘务官、监当官、吏等。②官名。见“长官司长官”。


1、指大官吏。《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上书:“陈胜、吴广举陈,武臣、张耳举赵,项梁举吴,田儋举齐,景驹举郢,周市举魏,韩广举燕,穷山通谷豪士并起,不可胜载也。然皆非公侯之后,非长官之吏也。”

2、指本官的上级。《唐书·萧至忠传》:“至忠为御史,而李承嘉为大夫,尝让诸御史曰:‘弹事有不咨大夫,可乎?’至忠曰:‘故事,台无长官,御史,天子之耳目也,其所奏,当专达。’”

3、指地方官府或部门的首长。《金史·百官志》:“遂定京府尹牧、留守、知州、县令、详稳、群牧为长官,以别于佐贰官。”

4、官名。元明清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官员的名号。元朝大德元年平九寨,始立长官司,以土官为长官。明朝沿置,长官司设长官一人,正六品;副长官一人,从七品。蛮夷长官司也设长官(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见《明史·职官五·长官司》。清代也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长官司,置长官若干人。四川长官司有长官三十七人,正六品,副长官一人,正七品;广西长官司有长官二人、副长官二人;云南长官司有长官三人,副长官二人;贵州长官司有长官六十五人、副长官十九人。见《清史稿·职官四·士司各官》。

5、办事大臣。清代在边远处置办事大臣,民国改办事大臣为长官,如西藏办事长官、东三省办事长官。

猜你喜欢

  • 判大理寺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大理寺长官,以朝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大理卿为大理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大理寺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置判寺事一人、兼少卿一人为正副长官,建隆二年(公元

  • 司徒右长史

    官名。三国魏分司徒长史置。与司徒左长史并为司徒府僚属之长,佐司徒总管府内诸曹,位次左长史。两晋南北朝及隋初沿置。南朝或不设司徒,其府则常置,管理州郡农桑户籍、官吏考课,皆由左、右长史主持。魏、晋、宋六

  • 下等司

    西夏第四军官衙。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纸寺,沙州经纸寺、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境转运司、沙州、黑水、

  • 南院统军都监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官员,掌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都统军司”条。官名。辽置,见“南院都统军司”。

  • 军法局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设军法司,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法局,以局长为主官。局由分庶务,卫生两科。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法司”,参见该条。

  • 度支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度支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佐尚书管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废。

  • 书写机宜文字

    官名。宋朝招讨使、镇抚使等之属官,由长官奏辟,掌书写机密文字。简称书写文字。军事幕职名。宋置,为御营使、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招讨使、制置大使、制置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招抚使、镇抚使、三衙等所属

  • 长君

    年长的君主。《左传文公六年》:“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

  • 东院王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 多工

    殷朝工官合称。《殷虚文字丙编》第五四片:“乙未,酒,多工率口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