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①基层行政官吏,五家之长。《管子·小匡》: “制五家为轨,轨有长; 十轨为里,里有司。”②军队下级官吏。《国语·齐语》:“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官名。春秋时齐国乡遂组织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隶少府。管理上林苑及其居民。捕得禽兽送太官令,以供宫廷之需。有丞、尉各一员。三国魏、西晋因之,七品。东晋省。南朝宋世祖大明三年(459) 复置,七品,有丞一员。隶尚书省殿中曹及
太平天国县以下地方官之统称。如伍长、两司马、卒长等。简称乡官。参见“乡官”。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所属机构。掌理汉文档案。设堂主事汉军一人掌其事。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秩从八品。置大使一员。隶将作院。
官署名。印花税为国税的一种,公元1624年创始于荷兰,关于财产上法律上的各种契约簿据以及人事凭证等,须购贴国家印行的印花税票,始能成为合法的凭证,是为印花税。我国在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由北洋政
官名,西汉末年赤眉起义军的小官吏,掌牧牛及饲草。《后汉书·刘盆子传》:“盆子与(兄)茂留军中,属右校卒史刘侠卿,主刍牧牛,号曰牛吏。”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为削夺汉军万户军权,于燕京、益都济南、河南、北京、平阳太原、真定、东平、大名彰德、西京、京兆十路分立,分管各地汉军军户。至元元年(1264),罢各路奥鲁总管府,设总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县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