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城所受给官
官名。见“都城所”。
官名。见“都城所”。
官署名。即“王会清吏司”。
内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清王朝遗留的北平诸坛庙管理事务。
即罚款,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战国时秦国行施,其数额以官吏在执行职务时的责任关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依据,一般分为赀一盾、二盾、一甲、二甲四级。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官名。周朝置。掌管山林贡赋。《周礼·夏官》有“山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山林之名,辨其物与其利害,而颁之于邦国,使致其珍异之物”。官名。周设此官,掌邦国山林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财务、田亩、粮租、契税、杂税及盐务等事。
宋朝御史台吏人。掌编排群臣朝参、下殿班次。
参见“大冢宰卿”。官名。北周采用古代官制,仿照《周礼》,中央机关统于六官,天官大冢宰为六官之长,大冢宰统领百官,相当后代的宰相。北周末期,外戚权臣杨坚以大冢宰的名义统治北周;到隋朝建国,北周制度全被废
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内匠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武环率下大夫属官,正一命。官名。见“武环率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