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部落

部落

原始社会中的一种社会组织。它由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胞族或氏族组成。部落有自己的名称、领域、方言、宗教和习俗。并有自己的权力机关——部落议事会。各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首领都是部落议事会的成员,负责处理部落中的公共事务,包括氏族之间或胞族之间的关系等事宜。部落有宣布氏族所选出的酋长和军事首领正式就职的权利,也有罢免他们的权利,甚至可以违反氏族的愿望而直接撤换他们。早在父系氏族龙山文化时期或略早一些,在我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就有大量的部落存在,传说中的部落,最早的是炎帝部落,活动于渭河支流的姜水,是一个从事农业的部落。稍后有太皞部落。活动在今河南淮阳县附近,与太皞有关的是少皞,与太皞都属于东夷部落集团,其后裔主要活动在山东半岛上。传说中的黄帝,是在北方发展起来的部落,夷人中后来还有一个分支是颛顼部落。上述这些分布在以平原为中心广大地区的氏族部落,长期从事治水、放火烧山、开展农耕,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社会经济发展,阶级分化的现象就日益加深。夷人部落中传说还有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九黎可能就是九夷,即九个夷人的部落。由于其首领被黄帝打败,这些部落酋长对氏族成员的控制有所减弱,氏族成员就利用氏族公社的保护神为全体成员共有的传统观念,利用祭神的手段,假托神灵的意旨,向氏族显贵作斗争,造成了所谓“民神杂糅”(《国语·楚语下》)的现象。氏族成员直接和神“对话”的局面,对部落显贵的控制不利。所以等到颛顼部落继承少皞而兴起以后,就作了重要改革,“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所谓南正,是部落中掌管宗教职能的巫史之流,从此和神的“对话”的特权只准神职人员享有,成为统治阶级的特权,而氏族成员只能在“火正”之类的管理民事的“民师”管理之下老老实实地劳动。这些管理民事的民师,诸如木正、火正、金正、水正、土正,就是后来国家机器中管理政务的各级官尹的前身。所以,不准氏族成员侵渎天上的神事和以民事名官的措施,反映了部落内阶级分化的加剧,标志着国家将要产生。

猜你喜欢

  • 固山谙班

    即“固山昂邦”。

  • 山虞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山虞中士佐官,正一命。

  • 内务府总管大臣

    即“总管内务府大臣”。官名。清置此官,为内务府长官,掌内务府政令,供御诸职,无所不综。其属有:堂郎中、主事、广储司六库郎中、员外郎、司库使等。堂郎中、主事掌文职铨选、章奏文移。广储掌六库出纳,织造,织

  • 法依旦达

    满语官名。汉译为“长史”。清制,亲王、世子、郡王、长子各府置。掌董帅府僚,纪纲众务。秩从三品。

  • 内府局令

    官名。即内府令。

  • 羽骑尉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吏部所置八尉之一,从九品;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武散官名。隋开皇中置,秩从九品下。

  • 同知集贤院

    官名。金代集贤院设此官,从五品,位在知集贤院(从四品)之下,与其共掌集贤院之政。下有司议官若干人,正八品,咨议官若干人,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集贤院》。

  • 水部郎中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水部郎”互称,为尚书省水部曹长官。唐朝定置为工部水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川大夫、司水郎中,旋各复旧。虽有职掌,闲简无事。渤海国置为右六司支司中水部长官。五代

  • 左小武伯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司次官,员二人。佐左武伯中大夫与右武伯中大夫掌内外卫禁令,统虎贲、旅贲、射声、骁骑、羽林、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在皇帝临朝及出行时,负责侍卫。北周

  • 海军副大臣

    官名。清末海军部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或协都统,从二品。佐海军大臣管理全国海军行政事宜。民国改称海军次长。清末置,为海军部的副长官。见“海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