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铠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有铠曹,掌戎杖器械。西晋时郡亦置铠曹,《集古录跋尾》引《司马整碑阴》有铠曹掾;《彭祈碑阴》有铠曹史。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有铠曹,掌戎杖器械。西晋时郡亦置铠曹,《集古录跋尾》引《司马整碑阴》有铠曹掾;《彭祈碑阴》有铠曹史。
官名。秦有符玺令,掌管皇帝玺印。西汉改名符节令,兼保管铜虎符、竹使符,遣使掌授节,职任颇重。有丞,又领尚符玺郎,隶少府。东汉秩六百石,位次御史中丞,其官署亦称台,领尚符玺郎中四员及符玺令史。三国沿置。
县的等级之一。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
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
官署名。清末各省劝业道或矿政总局附设机构。宣统二年 (1910) 始设。掌化验本省矿质成分,分辨优劣。置局长一人,由劝业道或矿务总局总办兼充。经理一人,技师一或二人,以谙矿学者充任。另置书记等。
官名。①相传为周天子执政三官之一。《礼记·王制》: “百官各以其成,质以三官。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②春秋战国置。宋国为六卿之一,执国政。鲁国亦称大左司徒。《鲁大左司徒元鼎铭》
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家居被召, 因需缺而预补者, 称为添注。
官名。宋朝都督、制置使、总领、留守、安抚使、转运使、三衙长官等属官。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官名。宋代都督府、制置使司、总领所、留守司、安抚使司、转运使司、三衙长官等所属,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督捕司。顺治十一年(1654)设督捕衙门,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后司及督捕厅为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由原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的秘密核心部分改组而成,在系统上隶属于参谋总长。设局长、副局长为正副主官,下设各处室。秘书室、机要室各设主任;人事处、经理处、总务处、司法处、电讯处、情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掌整理图书,供职一至二年后,许带职补外,并可超迁官阶。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贴职之一。绍圣二年(1095),并入秘阁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