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福建清吏司郎中”。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缝纫衣服。
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副长官,见“法部”。
官署名。民国置,省行政机构之一,掌管全省的财政、税收、省库出纳、省公产的管理、省公债的募集偿还等,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十三日发布《省官制》后,取消省行
官名。元成宗元贞元年(公元1153年)于集贤院设院使一人,正二品,为集贤院长官,位在大学士之上。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置院使六员,升从一品。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省院使,仍以大学士掌管院事。
唐初禁军名。高祖于隋末从太原起兵,平定国内后,从征军士不愿罢遣归里者留三万人,给以渭北白渠旁的沃地,号称“元从禁军”,屯于宫城北门(玄武门),专任宿卫,又称北门屯兵。其后士兵年老不能胜任宿卫任务,就以
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其内容一为正身,二为勤民,三为抚孤,四为敦本,五为修人。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惟作某些调整,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 如强调农桑,增加市赋等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明清按察使之别称。明清两朝按察使的别称。参看“按察使”条。
泛指臣工向皇帝报告事务的文书,如题本、奏本、奏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