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纪司都纪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主官。掌理各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九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一人,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主官。掌理各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九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一人,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官名。 隋炀帝始置, 为宫廷女官。 二十四典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之佐。协掌廪饩薪炭之事。宋沿置, 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官名。唐置,见“弘文馆”。
官名。元置,属侍正府,见该条。
蒙、元怯薛执事名。蒙古语,意为“书写圣旨者”,掌书写大汗、皇帝口述圣旨。吏员名。蒙古语,“札里”意为圣旨,“赤”意为者。由怯薛(番直宿卫)人员充任,掌书写皇帝口述圣旨。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七品
官署名。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封右、中、左三万户,分领属下军民。元朝分设于中枢及各路,置官万户,统领属下千户。明初沿设,置官正万户,正四品,副万户,从四品。后以名不称实而罢。然于西番 (今西藏等地区) 设
宋朝职役名。北宋初,职役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一律改称散从官。负责催收税赋、迎送官员等事,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分属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伯同为三品。
官名。北宋仁宗时,英宗为太子,曾任此职,为宗正寺长官,后不除人。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诉雪除落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