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责任内阁

责任内阁

官署名。清末最高行政机构。宣统三年四月(1911年5月)设。由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二人、以及外务大臣、民政大臣、度支大臣、学务大臣、陆军大臣、海军大臣、司法大臣、农工商大臣、邮传大臣、理藩大臣各一人组成。掌辅弼皇帝,担负责任,秉承宸谟,定政治之方针,保持行政之统一。九月,改组,省协理大臣并扩大职权。十二月,随清帝退位解散。


官署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初,清廷在革命运动不断冲击与各省代表纷纷提出缩短预备立宪年限,提前召开国会,实现责任内阁等要求情况下,不得已于四月初十日宣布仿照西方内阁制成立责任内阁,同时撤销内阁、军机处、会议政务处、宪政编查馆、吏部中书科、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等衙门,上述衙门的若干职掌均归并内阁。内阁官制规定,责任内阁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行政机关,设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一至二人,掌参画机要,处理国政,为国务大臣的领袖。国务大臣十人,由外务、民政、度支、学务、陆军、海军、司法、农工商、邮传、理藩十部大臣组成,设政事堂为内阁会议之所。会议时,由总理大臣任议长,应议事项有:法律案、敕令案并官制;预算和决算案;预算外的支出;条约及重要交涉;奏任以上官员的任免,各部权限的争议;特旨发交及议院移送人民陈请事件;各部重要行政事件;按照法令应经阁议事件;总理大臣或各部大臣认为应经阁议事件。国家颁布法律、敕令及有关国务的谕旨,总理大臣、协理大臣会同关系部大臣在尾后署名,涉及各部全体者,全体署名。内阁总理、协理之下设丞一人,综理阁务。所属有承宣厅、制诰局、叙官局、统计局及印铸局。直辖机关有法制院。《宣统政纪》卷六十记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八月间内阁曾奏请留用所裁各衙门人员,可以看出当时内阁组织情况。原折说:“承宣厅所管事项,原系旧日军机处职掌,又益以办理会议以及全阁文牍、会计,从前章京员额无多,势难再减。此外添调通晓计学人员一人,办理会计。制诰局、叙官局,原系旧日内阁、吏部职掌,均酌留旧员十分之二。制诰局又有吏部、外务部、陆军部划拨事项,随送人员,亦分别酌留。统计局、印铸局,原系旧日宪政编查馆职掌。统计局原有兼差人员,多已回原衙门,所余员数,不敷分布,不能不量予调用。印铸局除原有十数员外,酌量添调,并留有礼部随事拨送数员。总计留调人员,尚资得力,拟请留阁任用。”新内阁成立后,凡与立宪制度相抵触的事项概行停止。第一,皇帝除召见国务大臣外,引见官员之制停止。第二,除内阁国务大臣得以政务具奏皇帝外,停止各衙门向皇帝奏事。所有从前应请旨的事件,均资行内阁核办,必须具奏的,由内阁代递。第三,各部例行及属总理大臣专行事件,无须上奏。第四,过去由奏事处传旨事件,均行停止,内外奏折均递至内阁,由内阁拟旨进呈,再请用印信。武昌起义爆发以后,同年旧历十二月二十五日,隆裕太后颁布了清帝的退位诏书,责任内阁的使命。也随之结束。

猜你喜欢

  • 厘务官

    官名统称。即宋朝各地专管财务的官员,如诸路提举茶盐、茶马、坑冶、市舶司及诸州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冶铸监当官等。

  • 守尉

    官名合称,即郡守和郡尉。郡守,又称郡太守,掌治其郡;尉为守的佐官,掌郡兵和治安。《汉书·张耳陈馀传》:“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史记·秦始皇本纪》:“非博士官所职,天下必有藏《诗》、《书》百家语者

  • 侯国

    汉朝列侯食邑。东汉又有县侯、乡侯、都亭侯、亭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侯国大者置相一人。西汉有行人、洗马、门大夫等五官,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使理家事。东汉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

  • 局丞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年 (1369) 于太子东宫六局分置,各一人,以宦官担任。二十八年改设二人,定从五品,掌侍服之事。官名。北齐设局丞,如乐器局丞、器作局丞、仗库局丞、典作局丞、车舆局丞等,为该局主要官

  • 牙牌

    官员所执牌记。因多系象牙兽骨制成,故名。其上书写官员官衔、履历。始见于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早朝感事》:“玉勒争门随仗入,牙牌当殿报班齐。”明朝正式定制,分为五种: 公、侯、伯曰“勋”,驸马都尉曰

  • 清商部

    官 署名。北齐置,设丞。掌清商音乐 (南北朝时期民间音乐) 及乐队、歌舞演员。隶太常寺太乐署。隋改置“清商署”。官署名。北齐置,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 内外官缺

    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参见“官缺”。

  • 中庶子

    官名。①太子属官。春秋时楚,战国秦、韩等国皆置。掌诸侯卿大夫庶子的教育管理。《新序·杂事二》:“楚庄王莅位三年不治”,“中庶子闻之,跪而泣曰”。《战国策·燕策三》:“(荆轲)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 本营

    统帅所在的兵营,即后世所谓的“大本营”。《三国志·魏书·张郃传》:“不如攻其本营,势必还,此为不救而自解也。”

  • 右三部照磨所

    官署名。元代于工部置右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掌兵、刑工三部钱谷计帐之事。主官有照磨一人,所属有典吏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