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缺之一种。指绿营兵武官的额定编制。在京巡捕营、各省督抚提镇统辖的水陆各营,及河标各营均是。其缺除少数为满洲缺外,大多数是由汉人充任的汉缺。但满洲、蒙古、汉军亦可用于汉缺。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旅帅,掌护卫监军。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官名。晋始置,掌文书之事,有丞一人佐之。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北齐沿置。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负责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参领。
见“八大臣”② 。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三国志·潘浚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芮良卒,其弟)玄领良兵,拜奋武中郎将,以功封溧阳侯。”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帅军征伐。《三国志·吴书·潘浚传
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简称。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 (477—499)中,游肇自通直散骑侍郎,秘阁令迁此。太和十七年定为从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西汉时卫尉的属官有寺互令及丞。互指行马,是一种禁人通行的器具。《周礼·秋官》:“脩闾氏掌比国中宿互者。”宿,谓守卫者;互,谓置行马以禁行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