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埽物料场官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掌收支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掌收支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
①官名。周朝及晋等诸侯国置。为宾主宴会监礼官。《仪礼·乡饮酒礼》:“作相为司正,司正礼辞许诺。”郑玄注:“作,使也。礼乐之正,既成,将留宾,为有懈怠,立司正以监之。”《国语·晋语一》:“公饮大夫酒,令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陛见,“赐大红织金衣一袭。”
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参见“真臣邦君公”。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将,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学官名。宋徽宗崇宁五年 (1106),以州、县小学学长改称。《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规定,州、县小学设职事小长一人,学生三十人以上则增设一人。官名,汉时大夏置,为城邑长官。《史记·大宛列传》:“(大夏
指皇帝诏书。汉朝一般简牍长度为一尺(约合今23公分),唯书写诏书的木简长一尺一寸。故皇帝下达的诏书也称尺一。
即“皇太弟”,见该条。
满语官名。汉译为“散秩大臣”。
女官名。宋朝尚书内省置,原名管干仙诏公事,南宋改称。
官名,为上林苑令的副贰长官,助令掌苑中禽兽和居民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上林苑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