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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旨

见“”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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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傔人餐钱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正俸外的一项加给。自判三馆、秘书监、两制、两省官带修撰职者,五千; 直馆阁,校理,史馆检讨,校勘,三千; 直龙图阁,审刑院详议官,国子监书库官,五千; 京畿诸司库、务、仓、场监宫;

  • 审判官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 明安

    官名。金朝称猛安,清朝改译为明安。见“猛安”条。

  • 释巾

    谓脱去头巾,换戴官帽。指初仕。亦作“解巾”。《北齐书·刘祎伟》: “释巾太学博土。”参见“释褐”。

  • 副宪

    清朝都察院副都御史尊称。

  • 太极都将

    官名。北魏置。《魏书·李叔虎传》:“(叔虎)后兼散骑侍郎、太极都将。事讫,除高阳太守。”

  • 乙室部大王

    官名。又称乙室大王、乙室王。辽乙室王府长官,掌乙室部部族军马之政。任职者多为皇族、国舅等族之人。官名,辽置,也称“乙室王”或“乙室大王”,见“乙室王”条。

  • 浑邪王

    西汉时匈奴王名。《汉书·卫青霍去病传》:“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

  • 御营宿卫使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置,掌皇帝出行宿卫之事。同年罢。

  • 太医署丞

    官名。即太医丞。即“太医丞”,详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