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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吐蕃官,即大相,置一人,亦号大论。
官名。吐蕃官,即大相,置一人,亦号大论。
官名。① 魏晋南北朝与吏部郎互称,为尚书省吏部曹长官。参见“吏部郎”。②吏部头司吏部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选部郎置,员二人。一掌考定核实文官资历档案班秩阶品告身,一掌选补流外官。高宗、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教育事项。
官署名。简称敕令所。北宋仁宗时始命宰相提举编修敕令,神宗时复专置司局,以敕令所为名,仍以宰相提举。掌裒集诏旨,类编成书。参见“提举修敕令”。
官名。西晋置。《晋书·陆云传》: “张昌为乱,(成都王)颖上(陆)云为使持节、大都督,前锋将军以讨昌。”南朝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普通六年 (525)改为武职三十四
宣抚判官简称。
官名。西晋置。统兵,职掌同杂号将军,位低于同号将军。武帝泰始(265—274)中,田章曾任之,随安西将军讨秦州叛虏。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武学教授置。南宋沿置。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选文臣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预高选人充任。从八品。掌以兵书、弓马、武艺教授学生。学官名。见“武学”。
官名。元置,为详定使司的主官。见“详定使司”。
司寇的别称。司寇掌刑狱,参看“司寇”条。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贵人作食人为附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