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荐举

荐举

选官制度。又名察举、保举、举保。分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明经、文学等名目。汉制: 公卿或州郡地方官员须向皇帝推荐人才。凡得荐者,或由皇帝亲询,以观其能,量才使用; 或即委以官职; 或待诏候补。隋、唐后渐为科举所代,不再成为选官主要途径。明洪武六年(1373)太祖朱元璋罢科举后,一度复盛。除由官员推荐外,被荐者亦可转荐,皆具名礼部,再由礼部送吏部任用。十七年复科举,两途并行。建文(1399—1402)、永乐(1403—1424)后,科举日重,此途名存实亡。


推举贤能者任官的制度。春秋时期,列国的执政,多以宗族充任,外人极少受到重用。秦国的宗法限制较少,其本族人受重用者远不如外人为多,而且敢于从下层人物中举用人才,如穆公时对于以“五羊之皮”赎取而来的百里奚的任用,即为显例。战国时,列国荐举之风已很盛行,卿大夫及接近国君的人都可以直接向国君推荐贤能之士。《战国策·齐策》记“淳于髡一日而见七人于宣王”,秦代沿用荐举之法, 并规定荐主与被荐者彼此要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荐举之法有二:其一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及地方高级官员向朝廷推举人才,称为察举;其二是相当于前代的荐举,称为直接荐举。此种直接荐举,被荐者可以是吏,也可以是民,不过都要具有某种专长。荐举后或者加以考试询问再任用,或者直接任用。魏晋南北朝时门阀势力强盛,用九品中正制来荐举人才。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诏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来察举士人。唐代仍沿用直接荐举制度,如《旧唐书·李藩传》记李藩“曾祖至远,天后时李昭德荐为天官侍郎,不诣昭德谢恩,昭德怒,奏黜为壁州刺史。”唐末至五代荐举制度趋于淫滥。宋辽金元诸代亦行荐举之制。自唐宋以来,举主与被举者连坐之法应用益广,至明清时遂完全实行有严密制度的保举之法。参见“保举”。

猜你喜欢

  • 防御判官

    官名。唐朝玄宗天宝(742—756)后置,为防御使属官。五代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七品官。宋朝沿置,属两使职官,为选人七阶第二阶,选士人充任,三任六考,进士出身者授太子中允,余者授著作佐郎。神

  • 寺副

    官名。明制大理寺左右寺下置,二人,后革一人,从六品。为寺正之副,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

  • 朝褂

    服饰名。参见“补服”。

  • 正任观察使

    参见“正任”、“观察使”。

  • 平署

    即连署。东汉时有重大案件,需由具体承办机关呈转三公连署,奏报皇帝。据《后汉书·党锢列传》,东汉末年党锢事起,宦官集团诬害李膺等人,案卷送经三府,太尉陈蕃不肯平署。结果皇帝震怒,迳直下令逮考李膺等人于黄

  • 虞部侍郎

    官名。隋朝尚书省工部虞部司长官,置一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虞部郎。官名。隋尚书省工部有此官,掌山泽苑囿等。见《隋书·百官下·尚书省》。

  • 降虏校尉

    官名,东汉置,位低于将军而高于都尉,掌帅军征伐。《后汉书·公孙瓒传》:“瓒率所领追讨(张)纯等有功,迁骑都尉……诏拜瓒降虏校尉,封都亭侯,復兼领属国长史。”

  • 国令

    官名。隋、唐诸王、公等封国官长。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王、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公国令视正七品,侯、伯国令视从七品,子、男国令视正八品。唐朝亲王国置一人,从七品下,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

  • 广储司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掌皇宫库藏出纳。康熙十六年(1677)改御用监设。以内务府总管大臣一人值年管理。另设总办郎中、郎中各四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笔帖式二十五人,书吏三人,分掌本司各事。

  • 乌赫哩达

    满语官名。汉译有三: ①九门提督。②总管,为清朝所设专管某项事务之三、四品官,如陵寝总管、围场总管、盘山行宫总管、信炮总管,以及蒙古各部、旗所设总管。③苑丞,为清朝内务府所属奉宸苑之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