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翰林修撰

翰林修撰

官名。见“修撰”。


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秩从六品,员额不限,掌与翰林待制同。参见“翰林待制”。

猜你喜欢

  • 三互法

    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据《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后

  • 干办公事

    官名。宋朝置,简称干办官、干办、干官。旧称勾当公事,后避宋高宗赵构名讳改。为制置使、总领、安抚使、镇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都大提举茶马、都大提举坑冶等属官,分掌有关具体事务。官名。详见“干办”条

  • 勋簿

    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详见“勋书”。

  • 同文正卿

    官名。即鸿胪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鸿胪卿。

  • 典客署令

    官名。即典客令。

  • 奚官女奴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孝文帝改定内官时,视五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 女酒

    女官名。北魏后宫女职。孝文帝定为视五品。

  • 太常司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始置,掌祭祀礼乐之事,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等官。洪武二十四年 (1391)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参见

  • 镌刻营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刻字匠。掌刻书之任。

  • 河南部员外郎

    官名。明初户部河南部、刑部河南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河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