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类御笔所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掌分类编纂御笔,设详议官、同详议官。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掌分类编纂御笔,设详议官、同详议官。
官名,汉置,为左、右二丞之合称,俸四百石,掌录文书期会(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尚书左丞”和“尚书右丞”条。
见“宣抚处置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即提升官等,为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实行,凡公务员考绩为第一等者,可予升等。如可从委任升为荐任,从荐任升为简任。
官名。清朝宗人府之属官。初设宗室二人,掌满文奏稿。雍正元年(1723),增汉主事二人,以进士出身者充任,掌汉文典籍。俱正六品。
汉朝官秩等级名,该秩级官俸月谷三十七石,西汉时有郎中等,东汉时有曹掾,五官郎中,灌谒者郎中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汉代粟石品级中的第十二级。西汉时光禄勋所属的郎中属之,东汉同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见“武学学正”。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