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官名。金朝始置,以授教坊官。为二十五阶之第二阶,秩从四品中。元朝亦置,为十五阶第二阶,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中,称仙韶大夫。掌仙乐。见《金史·百
官名。隋置,为司隶台主官,正四品;掌诸巡察。见《隋书·百官下·司隶台大夫》,参看“司隶台”条。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
官名。明制于锦衣卫置中左右前后五所,各以指挥使为主官,各所又分领銮舆、擎盖、扇手、旌节、幡幢、班剑、斧钺、戈戟、弓矢、驯马十司,统领校尉,掌卤簿仪仗及直驾拿人直宿等事。
官名,为守宫令的佐官,助令掌御纸笔墨,和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俸二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守宫令注。
侯的家臣之一。三国魏置,似为侯的谒者而监理侯国事务。灌均曾为临淄监国谒者,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方令副贰,四百石、九品。南朝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次官。隋朝因置,改名内尚方丞。唐朝复为中尚方丞,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除方字为中尚丞。参见“中尚方署”。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
官名。三国魏始置,其职为管理内附的少数民族。其名号见于《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有安夷护军、抚夷护军与诸护军。十六国时代西北诸国及北魏前期盛设护军,以统治既非本族又非汉人的地区。如《八琼室金石补
爵名。十六国后燕段玑被封此爵,见《晋书·慕容盛载记》。
官名。又称“大理”。春秋战国齐置。掌刑狱。《管子·小匡》: “决狱折中,不杀不辜,不诬无罪,臣不如宾胥无。请立为大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