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略安抚都总管司
官署名。宋神宗、哲宗时,于陕西、河东置,设管勾为长官,职掌同经略安抚使。
官署名。宋神宗、哲宗时,于陕西、河东置,设管勾为长官,职掌同经略安抚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北周沿置,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正一命。佐司玄中士掌国内道士、道观事务。武帝
官名。明朝设此官,又名提督操江,掌管江防事务。以副佥都御史任之。
官署名。南朝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置设郎。职掌与三国魏所置定科曹同,掌制定律令法规隶吏部尚书。南齐、梁、陈沿置。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及东、北、翼三王府的属官,分别称为典天柴、典东柴、典北柴、典翼柴。
官名。见“左右羽林率上士”。
官名。北魏置,监御曹长官,亦省称为监御令。《魏书·于栗碑传》: “车驾征讨,(侍御中散于洛拔)恒在侍卫,擢领监御曹事。从征凉州,既平,赐奴婢四十口,转监御曹令。”孝文帝荐祭文明太皇太后时,监御令陈服笥
官员服制。唐朝京官散阶未及三品者可赐服紫,佩绯鱼袋、紫金鱼袋,以示尊宠,谓赐紫。宋朝沿此制。唐制,官员阶官未至三品而任三品以上职务者,往往赐以三品以上的紫色官服及金鱼袋,称为赐紫。唐代宰相官衙中往往有
官署名。汉朝有西域都护府,详“西域都护”。唐朝分置于边境地区,有大都护府、上都护府之别,设大都护、副大都护或都护、副都护等官,管辖区境内军政及民族事务。属官有长史、司马、录事及功、仓、户、兵、法诸曹参
清朝“军机大臣”之俗称。
官职、门第。《后汉书·郑玄传》:“玄笑曰:仲尼之门,考以四科,回、赐之徒,不称官伐。”《新唐书·张说传》:“儒以道相高,不以官伐为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