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明行修科
贡举科目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设,命升朝文官各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者授官优于进士。四年,令必须特诏,方许奏举。绍圣 (1094—1097) 中废。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 设置, 命文官中的升朝官各荐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后授官则优于进士。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改为必须特诏方许奏举。此科之设,其用意在于反对新法,哲宗亲政后即行罢废。
贡举科目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设,命升朝文官各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者授官优于进士。四年,令必须特诏,方许奏举。绍圣 (1094—1097) 中废。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 设置, 命文官中的升朝官各荐举一人应试,试法同进士科,及第后授官则优于进士。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改为必须特诏方许奏举。此科之设,其用意在于反对新法,哲宗亲政后即行罢废。
官署名。管理皇帝衣食住行等生活事务的宫廷机构。唐高祖武德三年(620)由殿内省改名,设监、少监、丞等官,领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中御府,咸亨元年(670)复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奉天司员外郎。乾隆六年 (1741) 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员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汉朝县府属吏。晋朝沿置,员四人。官名,为州县佐吏,掌参与谋划,任位特殊。《后汉书·何进传》:“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晋沿置,员四人。
东宫警卫机构。隋置,设内率、副率各一人,掌禁内侍卫,供奉兵仗。所属无功、骑兵、法等曹及行参军,余与虞候府同;又有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备身等员。唐沿置,以率与副率为正副主官,所属有长史、录事参军事、兵胄
官署名。与太子家令寺、太子仆寺并号东宫三寺。北齐始置,属詹事府。设令、丞为长贰,主管东宫周卫禁防、漏刻钟鼓,领中盾署。隋朝罢詹事,三寺仍置。率更寺设令、丞、录事各一员,掌伎乐漏刻等庶务,不领署。唐朝沿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廪人与仓人。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掌计一年谷入之数并藏米,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谷物的储藏。北周地官府所属有司仓中大夫、司仓下大夫。《隋书·食货志》
官名。即太子正字,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正字。参见“正字”。官名。见“太子正字”。
官署名。明朝刑部属司之一,始置于永乐十八年(1420),掌交阯布政司(今越南境内)刑名,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宣德三年(1428)罢交阯布政司,十年革刑部交阯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监狱的设置、废止和管理;二、监狱的监督;三、关于假释、缓刑和出狱人的保护;四、犯罪人异同识别事项。
①官署名。汉末曹操丞相府置为僚属诸曹之一,以属为长官。晋朝公府、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不开府将军、三品将军府俱置。赵王伦为相国,其府士曹增设掾。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以参军为长官。南朝宋公府,北朝北魏州,东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