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粮同知
官名。亦称监兑同知。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同知六人,秩正五品。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初以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裁简推官后,改由各府同知兼管,负责检查米色好坏、兑运快慢、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清史稿·职官三·府》“知府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同知、通判分掌粮盐督捕。”见《历代职官表·漕运各官》。
官名。亦称监兑同知。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同知六人,秩正五品。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初以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裁简推官后,改由各府同知兼管,负责检查米色好坏、兑运快慢、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清史稿·职官三·府》“知府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同知、通判分掌粮盐督捕。”见《历代职官表·漕运各官》。
官名。北魏置。《元融妃卢贵兰墓志》:“ (元景哲) 俄迁尚书祠部郎中,通直散骑常侍,朱衣直阁、钾仗都将。”(《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五○)
官名。后魏始置,皇帝行幸宴会,则在左右,记录帝言及宴宾客酬答。见《通典·职官三·侍中·起居》、《魏书·官氏志》。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所载有起居令史,秩从七品上。《通典·职官三》说:“后魏始置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掌供给宫城及宿卫班直军士薪炭及席荐等物,设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隶同农寺。官库名。宋置,属三司或司农等。掌收储薪炭,以供宫城及宿卫
官名。西域扜弥等国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官名,西汉时西域诸国中多设此官,为低级武官,掌领兵作战。《汉书·西域传·危须国》:“击胡侯、击胡都尉、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击胡君、译长各一人。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马”。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农事及山野林木。《吕氏春秋·季春》: “命野虞无伐桑柘。”高诱注: “野虞,主林官。”《孟夏》: “命野虞出行田野,劳农劝民,无或失时。”官名。掌田及山林。《礼记·月令》:“是月也
杂任职名。唐太乐署置三百八十二人,由乐户充任,掌乐舞承应之事。
明、清掌征收鱼税的机构。于全国各河湖堰池设。明朝视事之繁简设官一至三人不等; 清朝设大使以掌其事。官署名。元朝在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河泊所,以大使、副大使领之,掌收渔税。明沿元制,洪武十五年有河泊所
乐官名。管理宫廷舞蹈演员。《宋书·乐一》: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436),“司徒彭城王义康于东府正令,依旧给伎、总章工冯大列:‘相承给诸王伎十四种,其舞伎三十六人’”参见“总章监”。
十二个诸侯的合称。春秋时期指鲁、齐、晋、秦、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实列十三诸侯,司马贞索隐: “篇言十二,实叙十三者,贱夷狄不数吴,又霸在后故也。不数而叙之者,阖闾霸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