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第一届国会

第一届国会

北洋政府时期中央立法机关。是根据《临时约法》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四月八日成立的。国会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其职权分参众两院专行的和共行的两类。两院得单独行使的职权有:一、建议。建议提出后经院议决,咨送政府;若政府不能采用,同会期内不得重行提出。二、质问。议员对政府提出质问书,由院咨送政府,限期答复。若质问者认为答复不得要领时,得由院咨请国务员限期出席答复。议员对于政治上的紧急问题,得提出临时动议,经院议决同意,可要求国务员出席答复。三、查办官吏纳贿、违法的请求。四、政府咨询的答复。五、人民请愿的受理。请愿事件经院可决后,其应咨送政府的即由院咨送,并得要求政府答复。六、逮捕议员的许可。七、院内法规的制定。由两院共同行使的职权有下列各项:一、法律案的议决。二、预算、决算的议决。三、税法、度量衡法、币制的议决。四、公债及其他国库负担契约的议决。五、大总统弹劾案。六、内阁和国务员的弹劾案。七、大总统对于国务员和大使、公使的任命;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大赦令的宣布等事项,须得到国会的同意。关于法律、财政和一切重大议案,均须经三读会的程序方可决议;但因议长的要求,议长或议员十人以上的动议,经过院可决的,可省略三读会的顺序。凡一院否决的议案,同会期内不得再行提出。又预算、决算须先经众议院议决。关于制宪和选举大总统的职权,则由两院以联合方式共同行使。国会议决的事件,交大总统公布施行。大总统若不同意,得于收到后十日内声明理由,咨院要求复议。若两院各省到会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仍执前议,大总统即须公布。第一届国会的组织:参议院设议长、副议长各一人,参议员二百匕十四人;院内组织有全院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常任委员会分法制股、财政股、内务股、外交股、军事股、交通股、教育股、实业股、预算股、决选股、请愿股、惩戒股、院内审计股各审查委员会,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特别委员会,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秘书厅,设秘书长一人;参议院警卫长一人。众议院设议长、副议长各一人,众议员五百九十六人;院内组织有全院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常任委员会分法典、预选、决算、外交、内务、财政、军事、教育、实业、交通、请愿、惩戒、院内各委员会,设委员长各一人,理事各一人或数人;特别委员会,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秘书厅,设秘书长一人;众议院警卫长一人。国会会期为四个月,必要时可以延长,每届法定开会日期,或临时开会的前十日,各自集合于本院。开会式和闭会式两院联合举行,除两院联合会之外均分开议事。按照规定,众议院的议员任期只有三年,参议院的议员任期只有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到期即须改选,但这届国会一直沿续了十二年之久,其间被解散中断两次,实际存在的时间约四年,一共开过三期常会,一次非常会议。自成立日至同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期常会。次年一月十日被袁世凯非法解散。袁死后,黎元洪继任大总统,申明恢复《临时约法》,继续召开国会,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八月一日至次年六月十二日在北京召开第二期常会,六月十二日被黎元洪非法解散。同年八月十八日,孙中山宴请南下国会议员,决定在广州开国会非常会议,并发表宣言。非常会议存在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二十五日至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六月十六日,因陈炯明叛变而事实上结束。同年六月十三日黎元洪撤销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六月十二日的“解散国会令”。八月一日复会,继续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的第二期常会。九月十八日第二期常会闭幕。第三期常会干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月十一日开幕,至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段祺瑞就任临时执政时解散。

猜你喜欢

  • 出使朝鲜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正三品。三十二年裁。改设驻汉城总领事。三十三年,设元山领事。宣统三年(1911)设新义州领事。

  • 制度掾

    官名。东汉县府掾属。《后汉书·百官志》:“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为五部,春秋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官名,东汉置,即廷掾。在郡称五官掾,在县称廷掾。《后汉书·百官志》:“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

  • 行御药局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太医院。设于成宗大德九年(1305),掌皇帝巡幸时医药治疗。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 狱史

    官名,秦汉两朝县设此官,位在狱掾之下,佐狱掾掌管罪犯等事。《汉书·陈胜项籍传》:“梁尝有栎阳逮,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史司马欣,以故事皆已。”其后,唐朝大理寺设狱史六人,佐掌刑狱。

  • 乌克逊达

    满语。汉译为“族长”。

  • 三十二总管

    官名合称,金朝置。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公元1161年)侵宋时,置三道都统制府和左右领军大都督,帅三十二总管南侵。这总管是领兵总管,为军中主将或主帅。其名号为:神策总管、神捷总管、神锐总管、神毅总管、神

  • 征收课税所

    官署名。简称课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共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十路,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长官为正、副使。

  • 左右天兴军

    禁军名。后梁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九月置左右天兴军,为禁军中的两军,以亲王为军使。

  •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 管理光禄寺事大臣

    官名。清朝光禄寺主管官。乾隆十三年(1748)设,由皇帝特简,无常员。掌总理大内膳羞及祭祀朝会等大典礼预备筵席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以后,特简满大臣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