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庆使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徽政院。设于武宗至大三年(1310)。置司使四员,同知、副使、丞各二员。辖寿和署、上都掌设署等机构。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
官署名。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置,属徽政院。秩正三品。掌皇太后答己兴圣宫事宜。设章庆使四人,同知、副使、司丞各二人,经历、都事各二人,照磨、管勾各一人。所属有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江浙等处财赋提举司、寿和署、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等机构、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徽政院。设于武宗至大三年(1310)。置司使四员,同知、副使、丞各二员。辖寿和署、上都掌设署等机构。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
官署名。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置,属徽政院。秩正三品。掌皇太后答己兴圣宫事宜。设章庆使四人,同知、副使、司丞各二人,经历、都事各二人,照磨、管勾各一人。所属有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江浙等处财赋提举司、寿和署、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等机构、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之主官。掌署事。乾隆七年(1742)设满、汉各一人,以礼部、内务府司员拣充、并以侍从、待诏为加衔。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1885)设,管理海军军政。二十一年撤。参见“海军部”。
专职道员名。清初在福建设置,后废,以沿海巡道兼巡海之事。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设于外交官领事官考试典试委员会,参加口试的评比工作。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为右威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督其属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沿置,属西班诸司使。后多不领本职,用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西作坊副使。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审刑院,凡具狱案牍先由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审刑院,知审刑院与本院详议官根据案情写成文章,上奏皇帝。审刑院这种职能,称为详谳。
清代漕运有监兑官,每省委派府佐担任,负责监察,凡米色好坏、兑运的延滞,及运军水手盗卖漕米、渗水和沙、私带客货,以及强横生事等,责令监兑官严行禁戢。见《清会典·事例·户部漕运》。
周朝诸侯大国国君。《管子·大匡》: “小侯既服,大侯既附。”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宗侍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