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祠科经承
官名。清制于祠祭署之下设祭祠科,以经承为主官。参见“祠祭署奉祀”。
官名。清制于祠祭署之下设祭祠科,以经承为主官。参见“祠祭署奉祀”。
官名。金置,为近侍局的主官。见“近侍局”。
官名。三国吴置,晋朝亦置。统率羽林军士,侍卫皇帝。西晋属左、右卫将军。官名,三国吴置,掌统率羽林军士侍卫皇帝。
官名。北魏初置。《魏书·薛野睹传》:“父达头,自姚苌时率部落归国。太祖嘉其忠款,赐爵聊城侯,散员大夫,待以上客之礼。”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北周置,侯莫陈凯曾任此职。
假以节杖。汉朝指大臣临时持节出巡。三国魏、蜀、吴沿袭此制,然非临时性,无论在外掌军、在朝秉政,权臣均得假节,实际已成为一种象征地位的政治待遇。至晋朝,地方性军事长官分为都督、监(军)、督 (军) 三等
负责把守一门的小官。参看《门者》条。
官名。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光绪元年(1875)始设。掌使馆翻译事。分为三等。三十二年定员额,头等,正五品,无定员;二等、三等分别为从五品、从六品,各使馆均一名。俱奏补。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晋书·冯跋载记》: “及 (慕容) 熙僭号,(冯素弗) 为侍御郎,小帐下督。”
宋朝殿中省尚醢局属吏。参见“尚酝局”。吏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酒人,掌制酒的政令及其方法。宋殿中省尚酝局旧有长行㪷子三十九人,后增十一人,改称酒工。
官制用语。即“除拜”与“府板”的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