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祠部

祠部

①官署名。尚书省诸曹之一。东晋、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领祠部、仪曹二郎曹。长官为尚书,然不常授,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北魏不常置,或设神部、仪曹、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掌宗庙祭祀、少数民族、疆域地图、田猎、屯田、土木工程之政令,领祠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五郎曹,仪曹则转属殿中尚书。其长官尚书或缺,则以尚书右仆射兼领。隋朝改名“礼部”。②官署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郎中、侍郎)为长官,隶祠部尚书,其官如缺,则隶尚书右仆射。职掌参议、制定郊祀宗庙吉凶礼仪制度,唯北齐专掌祠祀医药、死丧赠赐,吉凶礼制归仪曹。隋朝改称祠部司,隶礼部。历代因之。初设侍郎、员外郎为长贰,炀帝改置郎、承务郎。唐朝以郎中、员外郎为长贰,遂成定制。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祝、医药及僧尼簿籍之政。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禋,咸亨元年(670)复旧,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再改司禋(一说改职祠),肃宗至德二载(757)再复。当时或置祠祭使掌其职事,以他官兼领。五代因之。北宋前期设判部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主管祠祭、国忌、休假日期,掌僧尼、道士、女冠、童行名籍,颁发度牒。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长贰,掌全国祀典、道释、祠庙、医药之政令,兼领医官磨勘、医生试补等事。哲宗元祐(1086—1094)中,省一员郎官。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兼领膳部。孝宗隆兴(1163—1164)以后省并。明初复置,为礼部四属部之一,设郎中、员外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名“祠祭清吏司”。③ 礼部司官的别称。


官名。魏尚书有祠部曹,掌管礼制。东晋设祠部尚书,掌管祭祀。南朝宋祠部尚书主管祠部曹;北齐祠部尚书掌管医药赠礼;北周改为礼部。隋、唐在礼部设祠部曹,掌管祭祀、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祝、医药及僧尼簿籍。明清改为祠祭司,掌管祭祀等事。参看《晋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志一》、《通典·职官五》、《明史·职官志一》。

猜你喜欢

  • 佐管大臣

    官名。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登基后设。八旗中每旗设二人,共十六人。与总管旗务之八大臣共理国政,掌察办本旗事务,审断词讼。

  • 明智将军

    参见“十明将军”。

  • 武器令

    官名。唐朝卫尉寺武器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在外使用之兵器,祭祀、巡幸则纳于武库。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武器署置,位提点下,从六品,掌卤簿、仪仗、旗鼓、笛角之事。

  • 皂隶

    春秋时晋国的小吏。《国语·晋语四》:“皂隶食职。”

  • 山西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山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

  • 亲事

    官名,掌守卫陪从,或被差用。以六七品官之子、年十八以上者为之。诸亲王府并置亲事府;王公以下及文武职事三品以上带勋官者,给予亲事以备差用。在亲事中,有执仗亲事、执乘亲事、亲事。《旧唐书·职官三·亲王亲事

  • 左祗候郎君班详稳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统领左祗候郎君班。任此职者,多为皇帝亲近之人。

  • 守将

    春秋时称守官任职的军队主帅。《孙子·用间》: “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张预注: “守将,守官任职之将也。”

  • 九江关监督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为九江榷关之主官。关署位于九江府城西郊。掌收盐茶竹木之船料及牲畜税。乾隆四年(1739)改由广饶九南道兼充。

  • 关防衙门

    官署名。参见“掌关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