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乐观右知观
官名。参见“神乐观左知观”。
官名。参见“神乐观左知观”。
官名。理匦使和知匦使省称。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掌襄理试务。
官名。唐朝后期置,东都留守属官,魏弘章曾任之。
税关名。清制,各关分隶户、工二部,称为户关与工关,鸦片战争后,通商口岸设立海关。为区别于海关,户、工二部所隶各关合称常关或旧关,称海关为新关或洋关。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设立税务处后,于各常关
官名。晋始置中黄藏令,属少府,掌皇室币帛金银诸货物。北齐置黄藏署,有令丞为正副主官,属太府寺,隋沿置黄藏,始为国库之一,黄藏署令丞所掌职务则不详。
杂任职名。隋代于县置市令,管理县治所在的市场,唐制,畿县及诸州属县各置市令一人,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其下各有市佐、市史、市帅,分行检察。
官名。魏晋南北朝至隋初为尚书省度支曹长官。魏、晋、宋三品,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三品,北齐三品,隋正三品。隋文帝开皇三年(583) 改名民部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享;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府文书名。宋朝,布告登封、郊祀、宗祀及重大号令时用之,由翰林学士起草。又皇帝手诏亦称御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