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代的厅原为知府的佐贰官同知、通判的办事处所。清制多分派同知或通判专管某一地区,因此逐渐与辅佐知府的同知、通判区别开来。后来在新设治的地区,不便设县或府,乃设厅,由同知或通判为长官,于是厅就成为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 (465~471)中置,佐后宫殿中治职管理后宫殿中事务,员一人,六品。
乡里小官,汉置,掌劝民为善防奸等。《汉书·循吏传·黄霸》:“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
官署名。即“县尉司”。宋朝于诸县置,掌统领本县弓手,肃清乡村贼盗并受理斗讼,由县尉主其事。真宗咸平元年 (998),令天下县尉司不得置狱。
官署名。① 北宋前期宣徽院所属机构。掌赐群臣史书,诸司使至崇班、内侍供奉官、诸司工匠兵卒之名籍,以及三班使臣以下迁补、假故、鞫劾之事。由都勾押官、勾押官等吏人分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掌收发支搭天棚等所用苇席、竿、绳等物。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掌收发支搭
官署名。清朝置,掌贮藏图书典籍,属礼部。由礼部堂官委任所属司员管理库事,无定员。每届顺天府乡试、会试之期,将钦颁书籍送考官检阅,事毕取回库存。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吏名。①诵读文书的小吏。西晋始置,隶尚书令。《晋书·职官》: “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品职章服与令史略同。惠帝元康(291—299)中太子詹事属吏亦有之。南朝宋尚书省
官名。即尚书省左仆射,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仆射。官名。唐代中书省改名为中台时,左右仆射改称左右匡政。参见“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