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省参事会

省参事会

省政府的参议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省参事会条例》,其规定如下:省参事会由会长和参事员十二人组成,并设有秘书等若干人以办理事务。会长由省行政长官兼任,会议时任主席,省参事员分为委任、聘任、选任三种。委任参事员三人,由会长就厅、处长中选委,以本职的任期为任期,解职时由会长随即补委;聘任参事员三人,由会长就本省人民中聘任,以会长的任期为任期,连任参事员六人,由省议会选举,其中省议员当选的不得超过三人,任期三年。省参事员为有给职薪俸分专任和兼任两种。省参事会的职权如下:一、筹划省地方应行兴革及一切行政事项;二、筹划整理有不动产、营造物,公共设备和其他财产事项;三、审议省长提交省议会的预算、决算和其他议案;四、审议省议会建议案的可否执行;五、审议省长答复省议会的质问案;六、受省长委托出席省议会说明提案旨趣或陈述意见;七、处理各级自治纠纷和疑难事项;八、审议省议会议决案的执行方法;九、对国家行政得建议和答复省长的咨询;十、参议其他依法令未规定归中央管理的省地方各种事项。自《条例》发布后,一些省份遵照设置了省参事会,但很不普遍。

猜你喜欢

  • 教习

    官名。① 明朝掌教翰林院庶吉士的官员。初无定制,宣德五年(1430)始以翰林学士充任。正统十三年(1448)定由内阁于翰林院学士及詹事府坊局官中择资望高深者一二人,请旨充任。万历(1573—1620)

  • 外厩局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掌东宫用马,属太子仆。

  • 政务处

    参见“督办政务处”。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下设总办、副总办等官。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 御马监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厩、兵符之事。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御马司设,置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左、右监丞及典簿、长随、奉御等官佐之

  • 振威中大夫

    官名。北周置。《隋书·侯莫陈颖传》:“(颖)迁司武,加振威中大夫。”正五命。官名。三国魏有振威将军,北周置振威中大夫,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侯莫陈颖传》:“周武帝时,加振威中大夫。”

  • 小掌朝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司次官,亦称掌朝上士,佐掌朝下大夫掌纠察朝仪及四方非法之事,并收藏臣民交纳的罚金及物品。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见“掌朝下大夫”

  • 后扈大臣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掌皇帝出入之扈从。额定二人,于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中特简。凡皇帝朝会、祭祀、驾出、驾入以及谒陵、耕耤等,皆引导扈从。凡皇帝御经筵、大阅、御楼受俘、赐见等,则立于御座之后。武官

  • 刑部郎中

    官名。①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二人,从五品上。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刑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再改秋官郎中,中

  • 献曹

    官署名。职掌不详。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献曹史。

  • 发运司

    官署名。宋初有三门白波发运司、京畿东路水陆发运司。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江淮水陆发,运司于开封,置发运使、发运副使、发运判官,掌江、淮漕运之事。端拱元年(988)罢江淮发运司,以其事隶排岸司。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