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集贤院
官名。五代南唐置,以朝士充任。北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再置,以朝官充任。仁宗天圣十年(1032),始以特恩加授外官,遂兼为贴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三馆并入秘书省,用为贴职。哲宗绍圣二年(1095),并入直秘阁。
官名。宋置,地位在集贤院大学士、学士之下,掌管院务。
官名。五代南唐置,以朝士充任。北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再置,以朝官充任。仁宗天圣十年(1032),始以特恩加授外官,遂兼为贴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三馆并入秘书省,用为贴职。哲宗绍圣二年(1095),并入直秘阁。
官名。宋置,地位在集贤院大学士、学士之下,掌管院务。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度支尚书,四品。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改荆湖行枢密院为行中书省,主持攻宋军事。同年取鄂州,留右丞阿里海牙分省鄂州,经略荆湖南、北路地,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十二年,取江陵,遂以中书右丞廉希宪行省事于江陵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相当于见习检察官。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兵部置,掌民兵酬奖之事。
集贤殿修撰、集英殿修撰简称。
设官的制度。《管子·乘马》: “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又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审判员亦称审理员。其职掌均相当于推事。
官名。北魏置,陆陵成自此职迁河间太守。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官名。北魏置,为从九品上武职。见《魏书·官氏志》。
官府文书名。宋朝诸州行下属县公文,不用符者则用“帖”。其他上级府衙对下属,亦可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