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殿监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正六品。后渐改置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各殿及廊庑洒扫。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宫中各殿及廊庑扫除。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佥书、掌司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正六品。后渐改置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各殿及廊庑洒扫。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宫中各殿及廊庑扫除。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佥书、掌司无固定员额。
金、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管辖吏员,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与主官、属官、堂上官相对而言。金、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包括经历、都事、主事、知事、典簿、照磨、管勾(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掌理文书的收发、保管,文件的分配、撰拟、编制,统计调查,会议记录,典守印信,会计、庶务,本院职员的任免,以及其他不属于各委员会及编译处事项。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六至十人,科长
分见“右至灵”、“左至灵”。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为丞相府僚属。以参军久次者为之,七品。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为参军之首,以年长任职时间长、有威望者任之,掌参谋军事。参看“参军”条。
州门下吏名。北齐置,见“记室从事”。
官名。北魏置,选文学之士以他官兼领,掌起居注的修撰。郑伯猷以尚书外兵郎中,魏收以散骑侍郎为之。官名。北魏置,见“起居令史”。
官署名。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理机密文书,撰拟紧要章奏及关涉呈部事体之文件、函电,稽核京外办理学务职官功过及其任用、升黜、更调并掌检定教员等事。置员外郎二人、主事二
①官名。东汉桓帝延熹二年(159),置员一人,秩六百石,掌典图书秘记,校定文字,属太常。后省。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初,置为秘书署长官,掌管艺文图籍,员一人,三品。初属少府,魏明帝时王肃任此
官名。晋朝置。掌管鲜卑族事务。慕容廆曾任此职,东晋元帝建武元年 (317) 六月,与刘琨等一百八十人向司马睿上书劝进。见《晋书·元帝纪》。
官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长官。顺治十八年(1661)改兵仗局为武备院,由兼管大臣及三旗侍卫管理院事。康熙十六年(1677),以职掌事务侍卫一人掌院印。雍正六年(1728),改职掌事务侍卫为三品卿。乾隆